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推进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高素质人才培养进程,加强学生国际化教育背景,提升学生国际竞争力,学院特设立“国际交流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 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国际交流专项奖学金”(以下简称“国际交流专项奖”)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教育发展基金会筹集专项基金,单独面向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学生,对至善生中的优秀者参与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认可范围内的国(境)外交流活动予以奖励。
第三条“国际交流专项奖”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成立评奖小组负责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至善生自愿申报。
第四条 本细则自2019年起实施。
第二章 “国际交流专项奖”的类别与标准
第五条 “国际交流专项奖”分为“国(境)外留学”、“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至善专项”、“国(境)外游学”和“学术专项”四大类别。“国(境)外留学”系指赴国际合作院校、研究机构进行一至两学期学习并完成规定任务;“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至善专项”系指参加我院自主组织的研习营项目;“国(境)外游学”系指参加源学院游学项目、国交处游学项目或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认可的游学项目;“学术专项”系指参加国际会议、国际赛事、文化交流活动等符合学校和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规定的短期出国(境)交流项目。
第六条 国际交流专项奖,每年奖励人数约为至善生总人数的25%-30%;至善生在籍期间,原则上每人只能分别获得一次“国(境)外留学”奖学金及“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专项”奖学金,但可多次获得“国(境)外游学”奖学金和“学术专项”奖学金。
第七条“国际交流专项奖”奖学金类别、名额与奖励标准
(一)“国(境)外留学”奖学金
1、一等奖不超过5名,奖励金额为每名20000元;
2、二等奖不超过15名,奖励金额为每名10000元;
3、三等奖不超过20名,奖励金额为每名5000元;
(二)“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专项”奖学金
1、经评审后约70%参与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专项研习项目的至善生可获得该奖励,但本科期间不可兼得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远翔奖学金-海外游学”奖学金;同一项目不可兼得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 “国(境)外游学”奖学金。
2、参与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专项研习项目但未获得该奖励的至善生可以参评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远翔奖学金-海外游学”及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国(境)外游学”奖学金。
(三)“国(境)外游学”奖学金
奖励金额为每名1000元,人数不设上限。
(四)“学术专项”奖学金
奖励金额根据项目性质和项目费用而定,人数不设上限。
第八条 若申报“国(境)外留学”奖学金因人数限制原因未能评上者,可自动转评“国(境)外游学”奖学金,并获优先考虑。
第九条 当至善生以同一国际交流项目同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或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远翔奖学金”,若同时申请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国际交流专项奖”时,获得的资助及奖励总金额超过该项目规定费用总额(含国外高校学费和往返机票费等,以项目文件为准)时,则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有权调节学生所获“国际交流专项奖”的金额使不超过上述规定费用,但学生所获奖学金荣誉的等级不变。
第三章 “国际交流专项奖”申请及评审条件
第十条 “国际交流专项奖”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热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的至善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各项规章制度及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各项规章条例,GPA和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考核排名为评奖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凡在国(境)外交流期间,提交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积极展开科学研究或文化交流活动获得当地新闻媒体报道,或者热心联系、组织所在国际交流项目各项事宜并提交高水平海外游学调研报告的学生,优先获得该项奖学金;
(四)学生提供国(境)外交流心得体会及可佐证其已完成交流任务的材料交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审核,申请“国(境)外留学”奖学金的学生还需提供往来机、车、船票。
第十一条 “国(境)外留学”奖学金申请及评审条件
(一)一等奖:必须参加港澳台以外的“学生交换项目”,出国前累积GPA达3.6以上,交换生回国后考核成绩为“优”。
(二)二等奖:出国前累积GPA达3.4以上,交换生回国后考核成绩为“良”;
(三)三等奖:出国前累积GPA达3.2以上,交换生回国后考核成绩为“合格”。
第十二条“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专项”奖学金申请及评审条件
项目考核合格的所有参加者均可申请,对GPA和项目成绩权重后从中择优(评选细则另定)。
第十三条“国(境)外游学”奖学金申请及评审条件
在各类国(境)外游学项目的参加者中择优选拔。
第十四条“学术专项”奖学金申请及评审条件
在各类国(境)外学术项目的参加者中择优选拔。
第四章“国际交流专项奖”申请、评审与表彰
第十五条 “国际交流专项奖”每年3月和9月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国际交流专项奖”采取设置基本条件和展示竞争相结合的方式评选,由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以递交《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国际交流专项奖学金”学生申请表》的方式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学院组织对申请“国(境)外留学”奖学金一、二等奖的学生进行评奖答辩,由评定小组评选;申请“国(境)外留学”奖学金三等奖、“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专项”奖学金、“国(境)外游学”奖学金及“学术专项”奖学金的学生由评定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八条 学院对获得“国际交流专项奖”的学生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1、在全院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2、发放奖学金。奖学金一律在“国际交流专项奖”评审完毕后由校财务处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获奖学生如发生以下情况,学院有权取消或追回奖学金:
1.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所申报国际交流项目的;
2.事后查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3.在所申报国际交流项目完成前因违反校纪校规或法律法规,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公共场合做出严重有损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形象行为的。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负责解释。